【記者張健台北報導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,只有將法案名稱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達成共識。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說,因修法牽涉層面較廣,待到場委員較多時,另訂期處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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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,共有行政院版、民進黨立委鄭麗君版,以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法樂天市場律廢止案。

內政部長陳威仁說,政院版草案內容中,將室外集會、遊行從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,修正為向主管機關報備,並規範報備機制;也增訂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、遊行舉辦規定,以確保和平集會。

陳威仁指出,集會遊行法目的在於保障參與集會、台灣樂天購物網遊行者權利,使其得以順利進行,若要廢止建議慎重處理;他也強調,集遊法是具體落實,保障集會、遊行,能更有秩序地進行,而非加以箝制。

經詢答結束後,在場立委認為集遊法不需廢止,隨即進入逐條討論,針對法律名稱,也取得共識由集會遊行法,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;並將第1條條文修正為「為積極落實憲法保障人民集會、遊行之自由,特制定本法」;第2條則維持現行條文。2016/3/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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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立委共識-集遊法不廢改集遊保障法-1431034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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